近日,南海法院审理了一起佛山离婚案件,丈夫曹某不务正业,成天沉浸在酒桌,并且经常对自己的妻子大打出手,导致仅存的一点夫妻感情都不复存在。法院最后基于曾某与曹某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,做出了准许原告曾某与被告曹某离婚的判决。
原告曾某诉称自己系再婚,与前夫育有两个小孩,自己与被告曹某是经人介绍相识,曾某考虑到为了能让小孩更加健康的成长,所以在认识曹某不久后并与曹某结婚,婚后经双方协商被告曹某愿意到原告家落户,与原告共同抚养原告与前夫所生育的两个小孩。可原告曾某怎么也没有想到,在结婚不久后,被告的思想开始动摇,对原告与前夫所生的小孩不闻不问,并且在一次吵架后被告就再也没有到过原告的家里。为了家庭的和睦和小孩的健康成长,原告只好随被告到被告家一起生活,期间原告勤勤恳恳地持家,但被告不但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家庭生活,反而不务正业,成天沉浸在酒桌上,原告一说被告就会遭受被告的一顿毒打,并会把原告赶出家门。迫于无奈原告曾某只能到法院起诉,请求法院判决自己与被告曹某离婚。
夫妻关系的存续应以感情为基础,在本案中原、被告经人介绍相识,在相识的过程中被告曹某已经知道曾某系二婚,并且与前夫育有小孩,被告曹某同意与原告曾某结婚,就表示被告曹某愿意接受曾某的感情与家庭,但是在婚后曹某突然思想动摇,不愿抚养妻子与前夫的孩子,所以从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,曹某并不是真心想与曾某过日子。并且在本案中曾某与曹某在相识不久便开始同居生活,夫妻感情基础一般,婚后对原告与前夫所生的小孩不闻不问,整天不务正业,成天沉浸在酒桌上,并且经常毒打曾某,而且还把原告赶出家门。所以法院在审理该案的时候认为曾某与曹某的感情已经策底破裂,并且完全没有和好的可能,最后法院才作出了准许原告曾某与被告曹某离婚的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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