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缓和的离婚方式,当事人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。因此,协议离婚是很多离婚夫妻的选择,时代不同了,离婚的夫妻也不再一哭二闹三上吊了,选择理性分手,对离婚事项逐一协商,签订离婚协议,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很好的选择。
当然,并不是签订了离婚协议后,协议就马上生效。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条件,因此,当夫妻双方还没有去离婚,或者最终没有离得成婚,离婚协议就不会生效,其协议的内容,如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内容也没有生效。
况且,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,准予离婚。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。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,发给离婚证。” ,结婚和离婚都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够完成。没有通过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,即使经过双方签字,仍然没有生效。而且,婚姻登记机关一般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后,在工作人员面前签字作实。
佛山离婚律师陈律师认为:双方签字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,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,但也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,若对方在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前反悔,可以在以后的诉讼离婚中作为证据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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