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,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,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(1)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,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响应的补偿;
(2)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,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,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
(3)双方均布愿意经营该企业的,按照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等有关规定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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