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鞋合不合脚,只有自己才知道。”在关于婚姻的俗语中,这大概是最贴切的说法之一。不过,到底有多少双鞋是合脚的,又有多少双鞋是不合脚的,却不只是每一个人自己的事情,它亦是社会之事。
一则关于离婚率递增的消息受到关注。据媒体报道,6月17日,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。公报显示,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.0万对,比上年增长12.8%,这是自2004年以来,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。据了解,2004年,我国的粗离婚率仅为1.28‰,2010年突破2‰,到2013年,已经高达2.6‰。
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会是一个问题吗?至少在陈广江看来是的,他在《青年时报》上写道,高离婚率必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,比如,家庭不稳定肯定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,孩子的教育问题更会极大消耗整个社会的公共资源,甚至会引发社会的变革。说到底,离婚率不仅是道德问题,更是社会问题,道德视角下夸大其词的解读应警惕。解决高离婚率问题应在社会大视角下寻求对策,通过公共政策引导国人的价值观、婚姻观回归家庭、回归亲情。
王传涛同样在提醒关于婚姻的责任与契约精神。他在《华商报》上表示,即便离婚有那么多的客观原因,即便离婚也可能是充满着正能量,但是,在婚姻的世界里,有一些东西永远比寻求新鲜的刺激更加重要。持久的婚姻,是对契约的履行,是对责任的践行。既然选择了婚姻,那就要选择付出。“婚姻是最好的修行”,必要的时候,适当的妥协、让步与隐忍,可能会换来更大的自由空间。除此之外,在漫长而枯燥的婚姻生活中,还应当要注意对婚姻进行保养保鲜,只有这样,才能维持我们对家庭生活的乐趣,才能维持家庭的稳定。
但是对更多的评论者们来说,高达2.6‰的粗离婚率,似乎仍是可以接受的事实。然玉同样在《华商报》上指出,连续十年递增之后,中国社会的离婚率其实仍处于可以接受的合理区间。但是鉴于在舆论层面,针对“2.6‰的离婚率”呈现出某种焦虑、悲观的论调,然玉试图促请公众将“离婚”当成是道德中立的寻常事件来看待。作者表示,在保守、传统型社会中,成家立业被视作个体成功的标志。故而,“离婚”注定是羞耻、灰暗的行为;然而,在现代社会的语系里,离婚则有了一些积极方面的意涵,比如个体自由、女权崛起等等。作者分析认为,一方面,职业女性人口不断壮大,其直接后果是,“家庭结构”的保障性弱化。而另一方面,随着生活理念的开放与多元化,婚姻的神圣感被极大弱化。也必须看到,“离婚”或许还有另一面——— 失败的婚姻,各有各的失败。
比然玉的“道德中立视角”更进一步,文峰在《长沙晚报》上呼吁“以开放思维看待离婚率”。他这样说道:一年离婚350万对,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,这样的数据着实让人感慨,想必这又能给“不相信爱情了”的群体输送噱头。相较于先辈们“好离不如赖凑合”的婚姻观,现代夫妻的婚姻观越来越趋于好聚好散,这其实透露着一种社会观念的进步。毕竟,爱情就像手里的沙子,你越是想抓紧越是漏得多,如果感情破裂到难以维系的地步,离婚其实是对两段人生的放生。婚姻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必然,如果它一旦圈囿于道德束缚,绑上传统烤架,那么没人可以承受其重压。
离婚率毕竟是一个现实的数据,需要得到审视。正像前苏联社会心理学家瑟先科所说的那样,“在决定离婚之前,有一段漫长的、痛苦的、艰难的思索理由的过程,即从个人的需要、利益、见解、价值观的角度全面为自己的决定提出根据的过程。”那么对于许多离婚的国人而言,除了单纯的情感因素,其它的一些因素又是什么?
在这方面,“技术性离婚”像一道神来之笔,让人深信一切并不仅限于情感本身。这是贺成要在《广州日报》上提醒舆论关注的:何谓“技术性离婚”,就是在婚姻、感情并没破裂的情况下,为达到某种目的,比如分福利房,比如逃避限购政策,甚至是为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等离婚,等风头过后复婚。诸如这种“技术性离婚”不在少数。据媒体报道,2012年10月1日至17日,贵阳云岩区向辖区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农房确权挂号的宣传。一周后,云岩区民政局婚姻挂号处被前来离婚的乡民挤得风雨不透,该辖区呈现了很多居民排队离 婚 现象。甚至,在所谓的“技术性离婚”大军中,除了仅成婚3个月的配偶也来办离婚,以及一些乡民两代多户举家办离婚,居然还出现一名90岁高龄的白叟被儿女用轮椅推着前来办佛山离婚协议。
同样在《潇湘晨报》上,杨燕明也提到了“假离婚”现象。不少人的离婚,并不是家庭观念的沦丧,比如,在限购的政策下,一些人为了更好地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,为了省一大笔钱,便选择了“假离婚”购房;一些人为了孩子能更好地“就近入学”,进入有影响力的名校,也选择了“假离婚”……这些“离婚”,肯定也在数据统计里面,但这些“离婚”,与家庭观念沦丧是没有丝毫关联的。这部分人的比例,或许不是很大,但不容忽视。此外,把这部分“离婚”的人去除掉,“离婚率十年递增”的调查结果,也是有可能改变的。或许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?
在《中国青年报》上,何勇海承认的确存在一些为规避政策或获取某些利益而被迫出现的“功利性离婚”、“技术性离婚”,进而指出,说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是进步,显然过于武断和有失偏颇。这篇文章认为,婚姻价值观的多元化无可厚非,但理想化的现代婚姻,其终极目的,还是在爱情的基础上履行家庭的义务与责任,维护社会的稳定。在作者看来,科学、健康的现代婚姻观培养体系有待建立,比如,倡导年轻人慎重对待婚姻;建立一系列的婚姻家庭社会救疗机制,让城乡社区基层组织、婚姻登记机关多做一些“劝和”工作,尽可能挽救赌气离婚、盲目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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