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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下三次吃饭,闪婚又闪离

   网下三次吃饭,他们“婚”了

 

  34岁的石慧是湘西花垣人,在认识宁乡小伙周强武之前,有过一次婚姻经历,现在有个7岁的孩子。

 

  去年9月,通过网络相识,石慧和比自己大一岁的周强武突然闪婚了。“我和他没什么感情基础,总共吃过三次饭,稀里糊涂就结婚了。”

 

  “我们在网上相识是一种缘分,我很想有个家,我们结婚吧。”面对周强武的表白,以及自己父母的催促,去年国庆后,两人办理了结婚手续,准备开始婚姻生活。

 

  洞房花烛夜就想离婚

 

  都说“洞房花烛夜”是人生几大喜事之一,而石慧的洞房花烛夜却成了“分手”之夜。

 

  “结婚当晚我就想离婚了,他说会对我好,对我的孩子好,可是言行根本不一。他说不介意我的过去,不在意我有小孩,但实际上他很在乎。”石慧说起这段网络情缘,没有甜蜜,更多的是气愤。觉得结婚登记第二天就离婚不好,石慧选择了逃离,她买了去深圳的车票。

 

  扯了结婚证,却在洞房花烛夜闹了矛盾,新娘还跑了。对此新郎很着急:“一场喜事成了闹剧。”

 

  南下深圳后,石慧也曾经不住丈夫的央求,春节期间回家过年。但两人见面又吵,石慧再次选择了逃离。

 

  直到现在,对为何会在“洞房花烛夜”闹离婚,双方仍不愿多说,只是不断强调,“他(她)不是我所爱”。

 

  法庭见面如同“仇人”

 

  “我们真没什么感情,他还发短信给我,说交了新女友。”法庭上,石慧激动地展示丈夫外遇和辱骂自己的短信。“他还挖苦我,说我是二婚。”

 

  “你再说,小心我扇你两耳光!”听到妻子这样说自己,周强武在法庭上当场站起来回应。

 

  随后周强武当庭提出,如果石慧坚持离婚,必须赔偿他的青春损失费。“我是上当受骗的,我是初婚她是二婚,现在我也是二婚了,不好找对象,赔我20万吧。”

 

  最终,经过法院调解,双方同意离婚,原告石慧赔偿被告周强武2000元。这段历时一年,实则新婚当晚就“离”了的网络情缘画上了句号。

 

  法官说法

 

  网恋丰满,现实骨感

 

  当拿到案件时,我以为是自己看错了,或是原告写错了,经核实确认原告确实是登记结婚当晚就动了离婚的念头之后,作为承办法官的我很不解。原告,作为孩子的母亲,不说对孩子的未来做个规划,至少要严谨地处理自己的事情啊,结婚、离婚都不是儿戏,岂能如此草率?

 

  网络上“想要有个家的王子”拯救了离异带着儿子急于寻求下一段幸福的“落难公主”,两人一拍即合。现实生活中的男人却言行不一,提离婚还要借机敲诈一笔,这个差距实在太大了。“网络恋人”们,真正面对婚姻时,一定要谨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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