哺乳期间能否离婚

陈嘉祺律师

陈嘉祺律师

佛山专业离婚律师,处理过数百件离婚案件。

13727 336616

哺乳期间能否离婚

诉讼离婚 | 2014-07-08 20:46:23

在哺乳期,一般不准判决离婚。 我国《婚姻法》第34条规定: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

据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以看出有三种情况下可以离婚:

其一、双方经民政局协议离婚。

其二、女方起诉离婚。

其三、男方起诉离婚,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。此种例外情况一般包括小孩的亲生父亲系婚外第三者,或夫妻一方存有严重家庭暴力倾向,不立即离婚可能危及双方或小孩人身安全的情况等等。

婚姻法关于哺乳期离婚的规定,旨在保护妇女、儿童身心健康,在一定条件下限制了男方提出离婚的请求权。因为女方正处于哺乳期间,一方面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,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;另一方面如果此时男方提出离婚请求,对妇女的精神刺激过重,也会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。为此,哺乳期内禁止男方提出离婚,不仅出于事实上的需要,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。法律不仅要保护婴儿,同时也要保护妇女。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正当利益,法律禁止男方在此时提出离婚请求是完全必要的。

但是,新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限制的主体是男方,而不是女方;限制的是男方在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,而不是否定和剥夺男方的起诉权,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。同时,法律对女方同意协议离婚或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并没有限制,这也体现了法律尊重妇女意愿的原则。


相关资料:
    离婚案开庭时,应该怎样说话?
    离婚案件中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
    离婚案件里,诉讼费可以少交一点吗?
    需不需要请律师?
    丈夫与他人同居,妻子依法提出离婚
    一方违反忠实义务,怎么办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0757hunyin.com/291.html

版权声明:本文的作者是佛山离婚律师网的陈嘉祺律师,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原文作者及出处。

打电话 发短信 返首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