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是怎样的?

陈嘉祺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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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是怎样的?

遗产继承 | 2012-05-02 13:39:02

佛山继承律师: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,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,属于养兄弟姐妹关系,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。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,不能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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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收养关系 继承顺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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