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养关系解除后,怎样处理各方的权利义务?

陈嘉祺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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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养关系解除后,怎样处理各方的权利义务?

子女抚养 | 2012-03-12 00:27:07

收养关系解除后,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,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,应当给付生活费。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、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,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。

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,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,但因养父母虐待、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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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收养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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